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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根在中原•三门峡》网站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5-5-12 15:12:27

    为加强《根在中原·三门峡》网站管理水平,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,提高工作效率,及时更新内容,全面反映和展示我市统一战线形象,争创业内高水准的专业性网站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特制订网站管理办法如下:

    一、总则
    1、网站是我市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对内、对外进行宣传报道的重要媒体,也是三门峡统一战线与社会各界互相交流的主要平台。
    2、网站主要任务是发布三门峡统一战线工作信息,主站内容层面以反映三门峡市整体工作为主,各县(市)区为辅。统战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参与,各县市区委统战部要主动建设好各自子网站,同时踊跃向主站提供信息。
    二、主站信息内容要求
    全市统战系统各单位、部机关各科室应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,积极主动、准确及时地采集传送与统战工作相关的动态信息,提高网站信息时效性,扩大信息量,反映活跃度。信息内容包括:
    1、统战系统内的重要新闻事件及重大活动,包括召开的工作会议、出台的无密级重大政策、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等信息;
    2、省市统战工作动态、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;
    3、用于进行对外宣传的经验材料、调研报告等;
    4、与统战工作关系密切的有关数据;
    5、统战部门职责、业务介绍、办事程序、办公电话等信息;
    6、与统战工作职能和服务相关的其它信息。
    三、主站信息工作制度
    1、主站建设及信息的采集、审核、提供、发布、更新等按照“分工负责、统一监管”的原则进行管理。
    2、“分工负责”指采取主站版块栏目内容提供采取科室负责制,根据业务分工,把主站九大栏目信息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。具体分配为:全局性动态信息由办公室负责“统战动态”,理论室负责“部长专栏”;领域内动态稿件由党派科负责“合作共事”、“党外知识分子”,经联科负责“经济联络”、“海联寻根”,民族宗教科负责“民族宗教”,人事科负责“机关建设”、“队伍建设”,工商联、侨联、台办和民族宗教局按照联系科室做好对应栏目管理;“人物风采” 栏目按业务归属由各科室共同管理。
    3、统一监管指主站日常维护由经联科负责管理。
    四、主站信息采编与发布
    1、要按照“谁经办谁撰写、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确定各科室负责人为栏目具体责任人,需要发布的信息稿件原则上要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。
    2、各科室提供信息稿件要确保符合党和政府大政方针、统战工作相关政策规定,有无涉密问题,观点要正确公允、符合实际,文字叙述要通顺流畅,数字要准确与实际相符。
    3、经联科统一发布信息应及时准确、有效实用,保证信息质量,过期信息或无使用价值的信息应及时更新。经联科统一向网站上传发布信息原则上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。

    4、各科室要自觉向经联科提供信息稿件,经联科要严把审核上传关,对来稿精心编辑,择优上传,同时还要及时统计信息数量,并积极向省网上报优秀信息稿件。
    五、信息任务与奖惩
    1、各栏目相关单位每月原创自写并被网站采用的稿件基本任务量为2篇;浮动任务量为2篇,每篇奖励10元,有图片加奖5元;超出基本任务量和浮动任务量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,有图片加奖20元。
    2、各栏目相关单位稿件实行责任倒查和月通报制度。重大活动要确保报道时效性,原则上当天活动当天报,最迟不能超过第二天,应报未报的要倒查原因,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,并在每月的通报中记负号;完成基本任务量的记加号,完成浮动任务量或超额的兑现奖励,实现每月一通报一奖励制度。
    3、在多单位共同参与的重大活动中,有关责任单位应立足全局性和领域动态性,侧重不同角度,分别撰写相应信息稿件,计入各自任务量;如稿件内容基本雷同,则视为供稿单位合作创写和供稿。
    4、考评结果将作为市委统战部机关各科室、统战系统各单位年度实绩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。完成稿件任务总量列前的,年终给予通报表彰,未完成任务的科室,年终给予通报批评,并原则上不得参加各类先进奖项和荣誉的推荐、表彰。
    5、各县市区可依照本规定出台制定具体办法,切实加强《根在中原·三门峡》各子网站建设工作,提高网站管理水平。

    六、附则
    1、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。
    2、本办法从2013年12月1日起试行。